国家农村电商政策的战略考虑与重点

魏延安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人才服务中心 2016-12-22 16:30:46

2015年11月初,国务院在上半年出台电商“国八条”的基础上,又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发展农村电商问题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时过一年,但文件中的一些安排部署还是需要认真学习,继续做好贯彻落实。

农村电商

一、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的深层考虑

为什么国务院对农村电子商务看得如此之重,通过文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首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推动精准扶贫有重要意义。就是文件中讲的,“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因为在此前的2015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在2015年“10.17”国际扶贫日来临之际,国务院扶贫办更是专门举办了电商扶贫论坛,专题探讨深化电商扶贫的问题。

其次,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重要意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是风口,电商是重要领域。特别是农村电商的加快发展,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不仅众多互联网巨头加大对农村电商投资,而且各类创投资金将目光对准了农村电商。无论是越来越多的生鲜电商投资案例出现,还是众多的上市企业加码农资电商,还是地方区域电商平台的崛起,都说明了农村电商创业的巨大空间。仅据阿里巴巴发布的数据,应用电商工具的“新农人”群体已经超过100万。

第三,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整个县域以下的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意义重大。也即文件指出的,“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经济产生叠加效应,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有利于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根据相关研究数据,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800亿元规模,2016年1-9月已经超过原来市场预测的4600亿元规模,甚至有的专家估计,未来农村电商规模可能要超过城市。由于电商的推进,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随之加速转型,成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二、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的三大重点任务

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有三项,一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二是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三是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在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方面,确实与城市有相当差距,因为现有的大型电商平台本质上不是姓“农”的,而是工业品销售起家,农产品的平台销售总量还十分有限。所以,文件提出“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另一方面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在扩大电子商务的农业农村应用方面,目前确实基础较差,互联网+农业的理念还在普及之中,具体模式还在探索,农业的信息化程度还不高。所以,文件指出,要加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

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目前面临的困难也是非常现实的,突出表现在网络基础与城市差距较大,物流配送滞后。所以,文件从两个方面提出加强方向,在硬环境方面,重点是加速宽带进村,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在软环境方面,重点是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举措

从文件来看,提出了七条具体措施,有许多亮点:

比如,明确要求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并从提升贫困户电子商务创业增收能力、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及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两个重点方面推进。

比如,为了促进创新,决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调动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和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性;还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等。

再如,为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决定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对农民、合作社和政府人员等进行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

在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方面,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提高流通效率。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等。

四、农村电商要快速发展更要健康发展

目前的农村电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盲目建平台、建园区的问题,追求政绩工程大搞突击的问题等。所以,文件也提出了政策红线和相关明确要求。

比如,文件明确指出,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的建设。

能提出这样的明确要求,也是因为在既往的试点中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在平台格局大体已定的情况下,建平台不难,但运营好太难。

再如,文件着手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的核心是监管,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要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内部管理,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的蔓延。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也非常重要和必要,没有诚信的支撑,电商就很难做得大。

再如,好的规模或意见,落实是关键。

文件明确要求,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出台具体措施;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目前,电商模式各地非常热衷,但实际上成熟的并不多,老老实实发展更重要,扎扎实实干事更关键。

可以说,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农村电商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农村电商的国家战略基本成型,提出的一系列举措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事实也证明这一点,农村电商正在成为星火燎原之势,在县域以下全面铺开,这个历史进程将深深影响农村、农业和农民!

从2015年开始,国家层面涉及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下面小编把2016年内涉及农村电子商务的国家级政策中有关农村电子商务的内容摘编如下:

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国办发〔2016〕24号

六、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和创造力。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突破农产品冷链运输瓶颈,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城市供应。畅通农产品流通,切实降低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平台使用、市场推广等费用,提高农村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针对农村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特点,从供给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结构化匹配能力,带动工业品下乡,方便农民消费。鼓励邮政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02  

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农发〔2016〕1号

20.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市场流通。研究出台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完善并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继续加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入开展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实施主食加工和农产品加工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健全统一开放、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国家级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加强储运加工布局和市场流通体系的衔接,推进实物流通和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配送、冷链设施设备等发展。鼓励农村经纪人和新农民搞活农产品流通。

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办市[2016]1号

(一)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

1.“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农产品种植计划、农产品实时产量、采后库存等信息;建立鲜活农产品产销网络对接平台,采集生鲜采购商(生鲜电商、商超、社区店、餐饮、大客户等)的采购信息,并与生产基地进行对接,制定鲜活农产品销售计划;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加强与传统鲜活农产品零售渠道的合作,开展农场会员宅配、农产品众筹、社区支持农业等模式探索,建立农产品社区直供系统;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立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开展其他形式的“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试点。(试点省份: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

2.“批发市场+宅配”模式。推动电商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合作,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货、仓储优势,依托社区便利店、水果店设立自提点,建立城市鲜活农产品配送物流体系,探索鲜活农产品直配到户的“批发市场+宅配”电商零售模式。(试点省份:北京、广东)

3.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组织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试点省份:河北、重庆)

4.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探索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省份:吉林、重庆、宁夏)

(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

5.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供销社等已有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农资网上销售,探索实现部分县域的农资电商配送全覆盖;现阶段,以化肥为重点,逐步扩展到种子、农药、兽药、农机具等主要农资品种;鼓励电商企业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民逐渐形成网购农资习惯。(试点省份: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

6.农资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资市场价格、农资使用指导、农事咨询、气象信息等专业服务;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掌握分析农民用肥、施肥数据及测土配方、病虫害等数据,由单一的农资销售平台向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农资服务商转变,试点农资精准服务;加强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合作,提供农资贷款、农业生产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试点省份: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

7.农资电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投诉处理平台,推动种植、畜牧、水产以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强农资电商监管,推行信用档案制度,确保网上销售的农资可信、可用、可管。(试点省份:吉林、黑龙江重点建立化肥电商监管体系,吉林、湖南重点建立种子电商监管体系,江苏重点建立农药、兽药电商监管体系)

(三)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8.休闲农业电商平台。推动城市郊区休闲农业资源建设、开发,整合休闲农业资源,以标准化接待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以采摘、餐饮、住宿、主题活动、民俗产品购销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督体系,实现乡村旅游线上直销,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城乡互动发展的休闲农业产业链。(试点省份:北京、海南)

04

农业部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农市发[2016]2号

(七)“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

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带动农业市场化,倒逼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规模化,提升农业品牌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创业增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推动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相关优质产品和服务上网销售,大力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业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品牌。加强网络、加工、包装、物流、冷链、仓储、支付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环境。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鼓励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机制、模式创新,探索农产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推动生鲜农产品直配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率先取得突破。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技术应用,加强批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推动批发市场创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推动农业电子商务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开放,加强信息监测统计、发布服务工作。(农业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探索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融合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开展鲜活农产品网上销售应用示范。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应用主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开展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电子商务试点。构建农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进出境动植物疫情防控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农业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质检总局)

05

  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商流通发[2016]85号

(三)电商物流农村服务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整合县、乡镇现有流通网络资源,发展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型连锁企业和物流企业完善农村服务网点,发挥电商物流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构建中的支撑作用。支持建立具备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功能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

(五)加快中小城市和农村电商物流发展。积极推进电商物流渠道下沉,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延伸服务网络。结合农村产业特点,推动物流企业深化与各类涉农机构和企业合作,培育新型农村电商物流主体。充分利用“万村千乡”、邮政等现有物流渠道资源,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农村扶贫等工作,构建质优价廉产品流入、特色农产品流出的快捷渠道,形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

06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商办电函[2016]120号

(六)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优先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实施,提高扶贫效率和精准度。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发布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和服务规范。优化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开展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加强与批发市场、超市、电商企业的合作,建立农产品采购商数据库,办好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举措,切实提高政策扶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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