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包头稀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了解到,今后该高新区每年将安排至少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按照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今后包头稀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从入驻优惠、培育经营主体和人才金融支持等方面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在入驻优惠方面,对年线上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于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国家级示范电子商务企业在高新区设立总部或结算中心的,给予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园区,给予三年60平方米以内100%的租金补贴。
在培育企业经营主体方面,鼓励各类实体企业到高新区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给予每个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用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电子商务企业年线上开票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最高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按获得国家、自治区补助金额1:1和1:0.5给予配套补助,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的电子商务实验实验室或研究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高新区年度经济贡献5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企业贡献额的6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人才金融方面,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当年个人对高新区直接经济贡献全部用于该类人员生活补助,并解决电子商务企业突出人才住房问题;对电子商务企业获得的自用扩大生产经营贷款,两年内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鼓励、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上市和资本运作,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目前,稀土高新区在电子商务方面,已经有一定基础。国内唯一以各类稀土产品为交易品种的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稀土产品交易所今年3月正式运营,填补了我市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空白,上半年实现交易额6.3亿元。近日,由中国网库投资建设的“包头电商谷”项目,目前也已经正式落户稀土高新区,标志着包头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