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跨境贸易电商基地营销服务平台获批

2013-09-10 13:45:09

来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作者: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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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上午,记者从宁波保税区管委会获悉,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

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海关总署联合组织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宁波与上海、重庆、杭州、郑州一起被列入全国首批五个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其中宁波保税区承担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海曙区承担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试点。

杭州、郑州、上海试点方案已获海关总署批准。郑州试点方案是空运邮包进口模式,杭州试点方案先期开展出口电商业务,上海试点方案有海运也有空运邮包进口模式,已报批的宁波进口电商试点方案是以海运进口为主的模式,相比较而言,宁波保税区的海运进口电商试点方案,在成本上的比较优势更为突出。

据了解,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是电商企业批量进口商品以“保税区仓储转口”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境,形成进境备案清单,在保税区内保税存储。需纳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模式的商品,运至指定专用仓库,电商企业委托仓储企业,通过“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系统进行申报,将货物由保税进境货物转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品”,并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系统中建立底账。海关和国检进行风险分析和查验。

电商将商品在电商交易平台上架,个人消费者下单后,电商平台生成交易订单(包括订单号、品名、规格、金额、数量等),消费者完成网上支付,形成支付信息(包括支付单号、买家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电商平台生成运单(包括运单号、收货人、收货地址等),电商交易平台将三单信息发送至“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平台进行交易合法性校验。

平台合法性校验通过后,将三单信息发送至海关,经海关审核通过后,商品以个人物品方式出区,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

电商企业定期汇总出货清单向海关申报,缴纳行邮税并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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