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陀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扶持政策主要涉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创业园区建设、完善服务支撑体系三大方面。
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方面,鼓励全区各类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营销,根据网上年销售额给予0.5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电商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优秀)企业,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自建第三方支付平台。
加快创业园区建设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创业园,按实际投资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优秀)创业园荣誉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网上总体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和20亿元的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
完善服务支撑体系方面,着重加强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以及对电子商务人才的支持和引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