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部门正在研究电商征税有关课题

2013-06-05 13:49:06

早报记者 庄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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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的问题,应当是由主管部门去研究,财政税收的管理部门会对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对有关(电商征税)课题进行研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就此,淘宝方面向早报回应:“据我们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对电商征税一事非常谨慎,目前还在进行调研,我们也一直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研究探讨,但目前并没有任何税收新政策出台。”

姚坚发表上述言论之际,近期各界都在关注一则有关电商征税的报道。该报道称,今年全国“两会”上,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关于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征收5%的税收。

姚坚在昨日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明了商务部的态度。姚坚说,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商务部一直坚持在发展中规范的理念,促进发展是排在第一位的。商务部正在牵头组织研究电子商务促进法,推动电商企业特别是大量中小电商企业的发展,“(对电商征税)总的目标是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中国网络购物普遍“不开票,不上税”,此举被指有违公平,相关争论已历时多年。

今年5月初,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部《市场公平法案》,如果法案最终在众议院通过,就意味着小电商也需要缴纳网络购物销售税。当此之际,上述有关“对网店征收5%”的消息传出,掀起轩然大波。

持反对意见者认为,“网络销售征税的确有合理性,但目前中国的网络销售主要以小额为主,征管成本会较高,网络征税时机上还未成熟,而不征税对于推动个体社会成员创业、创新和社会经济活力有利。”

支持者则提出,网购征税在技术上并不难,利用现有的税制框架即可完成。实际上,现行税收政策已有明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其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均提高到了2万元,即月度销售额超过2万元均须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持此类论者称,“每个企业的规模、成交量等都会在网络上留有详细的数据,而获得这些数据在传统商业中需要税务机关付出较高的征管成本,但在虚拟交易中可能更容易。”

今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实施。该办法提出,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

有观点认为,该办法关于“其他单位”一说暗含玄机,这是为网购征税做准备。不过,国家税务总局随后表示,网络发票的推行是为使用电子发票奠定基础,而非针对网购。

 

原链:http://finance.ifeng.com/money/roll/20130605/81065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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