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情况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

cbec365 cbec365 2015-05-26 09:14:56

近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湛江检验检疫部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除八种情况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外,将全面支持和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八种情况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

(二)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三)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名录》和《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的;

(四)除生物制品以外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核生化等涉恐及放射性等产品;

(六)废旧物品;

(七)以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的电商商品,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其他产品和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禁止进境的产品。

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常态下有效激活社会消费、扩大进出口增长点的重要手段,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规定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有效防控跨境电商带来的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有效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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