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铺垫小微企业“钱途”

IT168 IT168 2014-12-17 17:00:10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推进,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我国一向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今年发布了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描绘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蓝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实施,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入使用,进一步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然而,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依然存在,社会诚信意识较弱、信用水平偏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失信成本较低。相对于大型企业,小微企业规模小,存在账目不透明以及信用风险的“短板”,商业银行基于防风险的考虑,往往对向小微企业放贷更为谨慎。

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必须要下大力气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如果企业信用得到提升,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内生动力必然会增强。强化市场信用约束机制的建设,通过市场的力量来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将事半功倍。

从宏观背景来看,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透明度,不仅是企业一家之事,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也至关重要。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仅靠自觉自律并不可行,必须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从某种程度讲,完整、共享的信用档案的建立,有利于信用好、有前景的企业“脱颖而出”,成为商业银行潜在的优质客户,也就更容易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

当前诚信缺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失信成本偏低,造成个别企业对履行契约重视度不够。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联合惩戒机制,堵住漏洞,增加违约者失信的成本。企业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从而促进其守信守约。

笔者以为,增加失信成本,首先要加强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当前一些行业出现的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无疑是悬在失信企业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应该在各行各业都推广。其次要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失信信息公开曝光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减少失信企业的交易机会,包括企业借贷、发债、上市等等。此外,行业协会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必须要紧紧跟上,共同营造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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