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收模式4.0--中国有望跨越与欧美商品交收模式的代沟

中仓仓单 2016-03-01 08:34:03

中国由于电子技术应用及物权法、第三方物流生态、国家标准的后发优势,商业保险业,电子认证行业,质检行业的发展规模较大等多个综合因素,已经具备了优先进入商品交收4.0阶段的条件。商品交收模式的升级又为中国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物流仓储业供给侧改革带来新的跃进力量。

一、国内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几年,我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总体呈现向规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良好态势,行业整体综合实力与市场主体质量有明显提升。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行业分布更加广泛,市场数量同比增长37.4%,实物交易规模超过20万亿元。

目前,发展新的“一带一路”,为大宗商品物流和电子交易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契合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但中国大宗商品市场法律法规除了期货较系统外现货交易法规尚粗放;市场监管主体多元化,在交易模式、交收模式、风险控制、结算方式等方面实际造成多数情况下现货交易所本身具有较大的特权,各地金融办、商务厅局尚没有能力也缺乏工具对现货市场行为实施有效监管,部级联席会议机制成了大案“救火队”。

二、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特征及与欧美市场差距

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特征主要是交易商小散弱,整体信用度较低。由于虚假仓单及重复质押导致贸易融资纠纷案频发,物流仓储业输出监管模式存在先天缺陷,银行为了开展具有巨大市场价值的贸易融资,前十年不得已接受了中国市场上低端物流业态现状,以至于在2012年经济增速下滑条件下,违约失信频发,物流和金融两大行业双双受到巨大损失,没有赢家。

国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别于欧美市场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国内95%的交易者是个人投机者,商品产业投资人占比很少;现货交易所有1000多家,但多数热衷于类期货合约炒作,不做或少有做实物商品交收。然而,欧美大宗商品市场几十年来主导全球交易规则,主导定价权,有除中国外遍布全球的可靠公共交收服务网络,具有丰富的价格风险服务产品和多样化的交易融资产品,主要交易所不仅是期货合约交易所活跃,现货交易更为活跃,在期货市场中实业企业交易商占比超过65%,有相对健康的结构。

国内外常年有个共识:中国仅仅作为一个大的买单人,在大宗商品界主要领域落后欧美国家20--30年。与国外存在代沟差距,主要表现在没有定价权,没有主导型交易所,缺少高信用第三方公共仓库的交收服务,缺少价格及风险管理服务,更缺少交易融资产品服务。

以上差距的根源何在?除了国家监管法规建设尚嫩之外,我们通过与中国大宗商品交易研究中心(CBRC)、B2B电商协会、现有三大期货交易所的深入探讨,把主要情况做了对比研究,发现以上差距的底层根源在于商品交收模式落后和配套产业服务基础薄弱两个方面。

三、商品交收模式的发展升级历程

商品交易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形式,核心环节其实就是四个:1、交易对象的发现及确立;2、买卖双方议价:3、支付价款;4、商品交收。

在互联网+大时代背景及电子银行迅速普及的今天,前三个环节无论形式、模式等都大有简化,最重头的环节是商品交收,尤其是高等级模式的商品交收在支撑起商品物流仓储、贸易金融行业的作用日趋明显和越发迫切。几千年来,国内外商品交收实际已经过了三代模式,2015年在中国出台国家仓单标准基础上产生了第四代商品交收模式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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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品交收模式角度来看,自营物流的商品交易所或电商实际上处于商品交收的1.0阶段,如京东、亚马逊;委托第三方物流的大多数现货交易所或电商如阿里巴巴处于商品交收的2.0阶段;国内合法期货交易所(郑州、大连、上海期货和上海黄金),部分现货交易所如寿光蔬菜商品交易市场、上海联合钢铁、宁波商品交易所,欧美期货交易所的典型如LME、CME处于商品交收的3.0阶段。而商品交收的4.0阶段因为充分利用了已有的公共物流资源,又能为多数电商和交易所使用,是仓库、交易所、客户和资金方共享经济创新优势的升级模式。2015年末及2016年初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及厦门两岸商品交易中心率先签约使用高信用国标仓单成为最先进入4.0阶段的交易机构。

四、商品交收模式升级条件及前瞻

利用“共享经济”,变革运营模式。在“互联网”时代,通过技术实时接入第三方物流仓库、风险管理公司、交易所、银行及大数据、清算所、云计算、物联网等手段,由中国高信用国标仓单综合服务体系提供公共商品交收支撑,在资金交付和商品交收两个关键面形成独立的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国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和电商平台由于资金和商品的实际交易缺乏有效的公共管理工具和机制,电子交易平台自身包揽所有功能即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四大关键要素,导致投资会员和银行都不能从电子交易平台得到实际可靠的全面交易信息,没有独立的物权辨认和控制手段,酿成多起交易平台风险激化,民事纠纷刑事犯罪不绝。

经过参与上海自贸区和中国国证监会(打非局)相关机构的研究和国际经验的总结借鉴,六独立和六隔离的长效机制被论证为是较稳妥的长效体制: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含B2B电商)负责交易服务,交易市场与交易商独立隔离、银行负责资金托管,清算所负责清算,仓库独立负责交割仓单服务、公共仓单机构负责仓单认证和公示。商品现货交易流程将真正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虚拟与实体合一,极大促进大宗商品的流通,促进产业链的资源整合,提升贸易的整体效率和安全性。

中国由于电子技术应用及物权法、第三方物流生态、国家标准的后发优势,商业保险业,电子认证行业,质检行业的发展规模较大等多个综合因素,已经具备了优先进入商品交收4.0阶段的条件。商品交收模式的升级又为中国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物流仓储业供给侧改革带来新的跃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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